限高架的原始作用与功能也发生急剧变化与扩展,基本功能从保护桥梁、隧道被延伸到保护道路:限高架的质量从小型、轻型迅速升级为大型、重型,不仅如此,除桥梁主管单位统一设置限高架之外,甚至出现社会单位私设、滥设限高架的现象。限高架并非治理超载车上桥的紧箍咒,更不是一限了之的法宝,如何合理设置、管理限高架,值得相关部门深入思考。
高速公路LED显示屏龙门架,起着限高、道路指示、警示、路况报告等重大作用。
目前,对于城市各类道路、桥梁限高架的设置、管理,尚未出台可统一参照执行的法规,相关部门颁布标准,也相对滞后,如201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施行的《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》(CJJ37-2012技术规范),对道路净高有明确规定,机动车道中,各种机动车的最小净高是4.5米:对通行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、双层客车等其它特种车辆的道路,最小净高应满足车辆通行的要求。